法网无情疏而不漏 法亦有情教化人心

梁子湖区法院示范庭公开审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

作者: 杨阳   发布时间: 2017-12-18 08: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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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下午,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示范庭公开审理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海刚同志担任审判长。考虑到被告人柯某系先天性聋哑人,在送达起诉书、开庭审理等环节,区法院充分保障其诉讼、辩护等合法权益,处处彰显司法人文情怀,起到了教化人心的良好作用。本案经公开审理,现已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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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法院接到公诉立案后,第一时间与梁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依法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同时,从鄂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聘请教师为其提供手语翻译。庭审过程中,手语翻译老师运用专业手语知识,仔细辨认被告人手势,耐心传达被告人意思,并向被告人准确传达公诉人、审判长的讯问和辩护人的发问。为确保被告人能够真实、充分、清楚地供述和表达辩解意见,审判长及诉讼参与人放慢语速、耐心等待,对长句子多次重复,对疑难法律术语进行解释说明。为保障被告人质证权利,公诉人通过科技法庭设备播放了扫描文件图片及监控视频截图等全部证据。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各个环节规范进行、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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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分别于2017年1月8日和3月27日在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鄂商平价超市内盗窃手机共2部,并均以100元价格出售给他人。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2723元。鉴于被告人系聋哑人,确因生活所迫而盗窃,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取得了部分被害人的谅解,梁子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柯某犯盗窃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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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宣判后,被告人顿时泪如雨下,向法庭深鞠一躬,表示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努力学习成为一名厨师,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